牛熊證的商品特性
設有停損機制
當標的股價走勢不如預期且觸及限制價時,牛熊證將提前到期並終止掛牌,等於幫投資人自動停損。
與所連結的相關資產價格連動性高
牛熊證屬價內權證,即發行時已含內含價值,牛熊證與標的證券價格變動比率趨近於1,能緊貼標的證券之走勢但不須支付購入標的證券之全數金額,牛熊證價格變動趨近於相關資產的價格變動,為透明度較高之金融商品。但標的證券價格接近限制價時,牛熊證價格的波動較大,可能會與標的價格之變動比例產生偏離的狀況。
訂價透明度高
牛熊證價格
= 履約價格與標的證券市價之差價×行使比例+財務相關費用。
財務相關費用 = 財務相關費用年率×履約價×(距到期天數/365)×行使比例
財務相關費用 = 財務相關費用年率×履約價×(距到期天數/365)×行使比例
多空皆能操作
牛熊證之標的證券
- 證交所每季公告的證券
- 金融保險類指數
- 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
- 電子類指數
圖解牛熊證
牛證
牛證的限制價會大於履約價,所以可將牛證當作是一種具停損機制的認購權證,當收盤價觸及限制價時,牛證在那天就視為最後交易日,而牛證剩餘價值=(標的證券觸及限制價後次一營業日所有成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價-履約價)×行使比例。
熊證
熊證的限制價會小於履約價,因此可將熊證當作是一種具停損機制的認售權證,而當收盤價觸及限制價時,熊證在那天就視為最後交易日,而熊證剩餘價值=(履約價-標的證券觸及限制價後次一營業日所有成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價)×行使比例。
牛熊證的風險
強制收回
當標的證券收盤價觸及限制價時,牛熊證將提前到期並終止上市,投資人僅能收回少量之剩餘價值。當牛熊證強制收回後,即使標的證券價格反轉,該檔牛熊證也不會繼續在市場上交易,因此投資人在買賣牛熊證前應先考慮本身的風險承受度。
標的證券價格與限制價相差愈大之牛熊證,強制收回的機率愈低,但槓桿倍數相對較小,反之,標的證券價格與限制價相差愈小,槓桿倍數較大,但強制收回的機率高。
牛熊證 | 強制收回機制 | 槓桿倍數 |
標的證券價格與限制價相差愈大 | 低 | 小 |
標的證券價格與限制價相差愈小 | 高 | 大 |
槓桿特性
牛熊證具備槓桿特性,相較於股票,投資人可獲得高倍數之利潤,但若標的證券走勢不如預期時,投資人所承受之損失也較大。
有存續期間
牛熊證之存續期間為3個月至2年,若在到期前被強制收回,其存續期間立即終止,投資人會損失全部的財務費用。
接近限制價時之風險
牛熊證價格變動雖緊跟隨標的證券價格,但其價格仍受本身的供需狀況、財務費用及距到期日時間等因素影響。特別是當標的證券價格接近限制價時,牛熊證的價格波動較大,買賣價差可能較寬,其價格變動與標的證券價格變動比例可能不會經常接近於1。
流動性
雖然牛熊證設有流動量提供者制度,但投資人仍需注意各檔牛熊證之流動性是否充足。
牛熊證與其他交易工具之比較
比較項目 | 融資 | 融券 | 股票 | 牛熊證 |
槓桿程度 | 2.5倍以下 | 1倍以下 | 無 | 視價內程度 |
損失上限 | 斷頭後仍需補繳差額 | 股票下市 | 權利金 | |
耗損費用 | 融資利息 | 融券利息 | 無 | 財務費用 |
價格變動 | 同現股 | 同現股 | 同現股 | 趨近現股 |
收回機制 | 無 | 遇除權息需回補 | 無 | 有 |
存續期間 | 最長一年 | 最長一年 | 公司下市 | 三個月至二年 |
交易稅率 | 股價千分之三 | 權利金千分之一 | ||
除權息 | 股票股利 現金股利 |
不收取股票股利 現金股利 |
股票股利 現金股利 |
調整履約價 |
牛熊證制度
交易型態 | 權利金交易 | |
最大損失 | 所有權利金 | |
履約對象 | 權證發行人 | |
存續期間 | 3個月至2年 | |
限制價設定 | 上限型認售權證(熊證) | |
下限型認購權證(牛證) | ||
強制收回機制 | 停損 | |
結 算 價 |
觸及限制價 | 觸及後次一營業日所有成交價之均價 |
申請履約 | 當日收盤價 | |
到期日 | 收盤前60分鐘內(股票)成交價之均價 收盤前30分鐘內(指數)之均價 |
|
到期履約價值 | 到期結算價與履約價之差值 x 行使比例 | |
時間價值 | 無 | |
定價透明度 | 透明度高 以財務費用年率計算 |
牛熊證實例
以牛證為例
發行時標的證券市價 | 限制價 | 履約價 | 財務費用比率 | 行使比例 | 存續期間 |
120元 | 108元 | 100元 | 8% | 1 :0.1 | 3個月 |
- 發行價格=(證券市價-履約價)×行使比例+財務相關費用
={證券市價-履約價+履約價×財務費用比率×(距到期天數/365)}×行使比例
= {120-100+100×8%×(90/365)}×0.1=2.197元 - 標的證券收盤價若跌至108元,且次一營業日所有成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價為105元
,則投資人可得之剩餘價值=(結算價-履約價)×行使比例=(105-100) × 0.1=0.5元
報酬率為負=(0.5-2.197)/2.197=-77% - 標的證券於存續期間無觸及限制價,到期日收盤前60分鐘均價漲至140元,則投資人可獲利之金額=(到期日收盤價前60分鐘均價-履約價) ×行使比例=(140-100) × 0.1=4元
報酬率為正=(4-2.197)/2.197=82%
以熊證為例
發行時標的證券市價 | 限制價 | 履約價 | 財務費用比率 | 行使比例 | 存續期間 |
80元 | 90元 | 100元 | 8% | 1 :0.1 | 3個月 |
- 發行價格=(履約價-證券市價)×行使比例+財務相關費用
={履約價-證券市價+履約價×財務費用比率×(距到期天數/365)}×行使比例
= {100-80+100×8%×(90/365)}×0.1=2.197元 - 標的證券收盤價若漲至90元,且次一營業日所有成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價為92元,則投資人可得之剩餘價值=(履約價-結算價)×行使比例=(100-92) × 0.1=0.8元
報酬率為負=(0.8-2.197)/2.197=-64% - 標的證券於存續期間無觸及回收價,到期日收盤前60分鐘均價跌至60元,則投資人可獲利之金額=(履約價-到期日收盤價前60分鐘均價) ×行使比例=(100-60) × 0.1=4元
報酬率為正=(4-2.197)/2.19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