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益期貨股份有限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一、本公司為蒐集 台端個人資料,茲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8 條第 1 項規定,告知如下事項:
項次 | 告知事項 | 告知內容 |
1 | 蒐集之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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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個人資料之類別 | 姓名、國籍、出生地、出生年月日、年齡、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居留證號碼、戶籍資料、美國稅籍編號、教育程度、職業、任職公司地址及電話、聯絡電話(含手機電話)、傳真號碼、通訊地址、戶籍地址、電子信箱等及其他得識別個人之資料,或其他合於營業項目之特定目的所需蒐集之個人各項資料及後續與本公司往來之個人資料。 |
3 | 利用之期間 | 本公司將依照相關法令規定(如商業會計法等)及在特定目的範圍內,於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
4 | 利用之地區 | 下列「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欄位所列之利用對象其國內及國外所在地,及國際傳輸個人資料需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接收者所在地。 |
5 | 利用之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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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利用之方式 | 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方式所為之利用,包括但不限於:1.書面或電子 2.國際傳輸等。 |
7 | 台端權利與行使方式 | 台端就本公司保有之個人資料,得以書面向本公司要求行使下列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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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台端拒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 台端拒不提供個人資料,本公司將無法進行業務之必要審核與處理作業及其他相關服務,爰本公司將得拒絕受理與 台端之業務往來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理與申請。 |
二、如尚有任何疑義,可登入群益金融網(www.capital.com.tw)客戶權益查詢,謝謝
三、本次活動參賽者須同意公告口數積分、獲利積分、絕對獲利積分、交易商品廣度(活動期間內交易過商品數量)、獲利因子(累計交易獲利金額/累計交易虧損金額)等資料,競賽成績表依參賽者意願決定是否公告分享
經 貴公司向本人告知上開事項,本人已清楚瞭解上開告知內容及 貴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