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本次全民釋股之依據、股數及價格? |
| 1.依據「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辦理。 2.釋出股數:由台灣銀行及台灣土地銀行所持有之臺視公司19.46%股份,總計54,609仟股,辦理全民釋股。 3.釋股價格:依據行政院處理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股權轉讓審議小組96年1月4日第五次會議決議,每股新台幣1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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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何時辦理申購作業? |
| 1.第一次公開申購:96年5月22日至96年6月1日。 2.第一次公開申購如未足額認購,將辦理第二次增額認購:96年6月8日至96年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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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申購的資格為何? |
| 1.須為證券經紀商開戶之中華民國國民,國內外法人或國外自然人均不得參加公開申購。 2.為符合廣電法之規定,參與本次全民釋股之受讓人應提出聲明符合下列資格限制,並應填具「臺視公司公股釋出辦理全民釋股股份轉讓過戶申請書暨受讓人個人基本資料調查表」: (1)中華民國國民。 (2)在國內有設籍、住所。 (3)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二親等以內血親關係與受讓人之持股總數合計未超過該事業總股數50%。 (4)新聞紙、無線電視或無線廣播事業之股東持股未達各該事業總股數10%以上。 (5)非政黨黨務工作人員、政務人員或選任公職人員。 (6)若係政黨黨務工作人員、政務人員或選任公職人員之配偶、二親等血親、直系姻親,其持有同一廣播、電視事業之股份,合計不得逾該事業已發行股份總數1%。 (7)非受託為政府、政黨、其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直接、間接投資民營廣播、電視事業。 3.申購人中籤後如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審核發現有未符合上列資格者,將取消中籤資格,已繳納之款項將扣除匯款手續費無條件無息返還,申購處理費及郵寄工本費均不予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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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未於中華民國證券經紀商開戶之投資人,如何參加本次申購? |
| 尚未開立證券戶之投資人,應於第一次公開申購截止日前持身份證、健保卡及印章前往證券商開立證券交易戶、款項劃撥銀行帳戶、集中保管帳戶。 | |
| 五、 | 如何參與第一次公開申購? |
| 1.申購方式:
於申購期間內之營業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二時,洽全省往來證券經紀商以電話、網際網路或親臨證券商櫃檯當面等方式申購。
2.股款及費用之繳納方式: (1)每股新台幣12元,每一筆申購參單位(每單位壹仟股),連同申購處理費新台幣20元及郵寄工本費新台幣50元,合計新台幣36,070元。 (2)價款繳存往來銀行截止日為96年6月1日,預扣價款扣款日為96年6月4日,將自申購人款項劃撥銀行帳戶自動扣款。 3.寄回申購書件: 中籤者應於96年6月12日前(日期以郵戳為憑),以掛號寄回申購委託書及臺視公司公股釋出辦理全民釋股股份轉讓過戶申請書暨受讓人個人基本資料調查表予群益證券(台北市11073松仁路101號15樓企業金融部臺視公司全民釋股工作小組收),逾期未寄回者,視同放棄中籤資格,群益證券將另行通知無條件無息返還已繳納並扣除匯款手續費之認購股款,申購處理費及郵寄工本費均不予退回。 4.退款方式: (1)96年6月5日公開抽籤未中籤者,將於96年6月6日自動將新台幣36,050元退回申購人款項劃撥銀行帳戶。 (2)中籤者應於96年6月12日前(日期以郵戳為憑),以掛號寄回申購委託書及臺視公司公股釋出辦理全民釋股股份轉讓過戶申請書暨受讓人個人基本資料調查表予群益證券(台北市11073松仁路101號15樓企業金融部臺視公司全民釋股工作小組收),逾期未寄回者,視同放棄中籤資格,群益證券將另行通知無條件無息返還已繳納並扣除匯款手續費之認購股款,申購處理費及郵寄工本費均不予退回。 (3)依據廣播電視法第十四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十八條之規定,臺視公司之股份轉讓應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申請許可,申購人中籤後如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審核發現有未符合提出之資格聲明者,將取消中籤資格且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否准日之次一營業日無條件無息返還已繳納並扣除匯款手續費之認購股款,申購處理費及郵寄工本費均不予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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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 如何參與第二次增額認購? |
| 1.若第一次公開申購未足額認購,將辦理第二次增額認購。須為第一次已認購者,才有資格參加第二次增額認購。 2.申購方式: 於第一次公開申購抽籤日之次日,群益證券將寄發中籤通知書、全民釋股說明書、申購委託書及臺視公司公股釋出辦理全民釋股股份轉讓過戶申請書暨受讓人個人基本資料調查表及寄發增額認購意願書;第一次已認購且欲增額認購者,於第二次增額認購期間內之營業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將增額認購意願書傳真至群益證券台北總公司(02-87892950)提出認購,傳真後並以電話(02-87898888轉5139、5122、5125)進行確認。(未經電話確認者,認購無效) 3.股款及費用之繳納方式 增額認購確定認購人後,群益證券將寄發增額認購繳款通知書,每股新台幣12元,每一筆申購貳單位(每單位壹仟股),連同申購處理費新台幣20元及郵寄工本費新台幣50元,合計新台幣24,070元,認購人持繳款書至合庫辦理繳款。繳款期間為96年6月21日至96年6月22日。 4.退款方式 依據廣播電視法第十四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十八條之規定,臺視公司之股份轉讓應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申請許可,申購人中籤後如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審核發現有未符合提出之資格聲明者,將取消中籤資格且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否准日之次一營業日無條件無息返還已繳納並扣除匯款手續費之認購股款,申購處理費及郵寄工本費均不予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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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 為何申購臺視股票要繳交「臺視公司公股釋出辦理全民釋股股權轉讓過戶申請書暨受讓人個人基本資料調查表」及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申請許可? |
| 1.因臺視公司係屬無線電視事業,其股東資格及股份轉讓均受廣播電視法及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所規範。故需檢具參與本次全民釋股之受讓人填具之「臺視公司公股釋出辦理全民釋股股份轉讓過戶申請書暨受讓人個人基本資料調查表」,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申請許可。
2.本案申購時得免檢具受讓人之全戶戶籍謄本,惟如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個案審查,認有必要者,認購人仍須後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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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 申購中籤之順序或方式為何? |
| 1.如申購數量超過銷售數量時,則於臺灣證券交易所電腦抽籤室(台北市信義路五段七號十樓),以公開方式就合格件辦理電腦抽籤作業抽出中籤人,除公開申購股數所應抽出之中籤人數外,並以序號保留中籤遞補人。 2.申購人中籤後如未符合法令資格時,將由參與申購未中籤之投資人遞補之,第一次遞補將發生於中籤者未於6/12前將申購委託書及臺視公司公股釋出辦理全民釋股股份轉讓過戶申請書暨受讓人個人基本資料調查表寄回群益證券,第二次遞補將發生於7/31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通傳會)否准中籤者之股份轉讓,群益證券將另行通知遞補人繳納款項及寄回申購委託書及臺視公司公股釋出辦理全民釋股股份轉讓過戶申請書暨受讓人個人基本資料調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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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 何時才能得知申購結果? |
| 1.第一次公開申購:
(1)群益證券於96年6月6日以限時掛號寄發中籤通知書。 (2)申購人可於96年6月6日以後向原投件證券經紀商查閱中籤資料,亦可透過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電話語音系統查詢是否中籤,但使用此系統前,申購人應先向證券經紀商申請查詢密碼,相關查詢事宜如后: A.當地電話號碼七碼或八碼地區(含金門),請撥412-1111 或412-6666,撥通後再輸入服務代碼111# B.當地電話號碼六碼地區請撥41-1111 或41-6666,撥通後再輸入服務代碼111# 2.第二次增額認購:於6月14日以後透過下列方式查詢: (1)至群益證券金融網(網址:http://www.capital.com.tw)查詢。 (2)洽群益證券臺視釋股專案小組,電話:02-8789-8888轉5123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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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 | 何時發放股票? |
| 1.中籤人認購之臺視公司股票,其股份轉讓需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審核許可後,群益證券始寄發認股權利證明,待全民釋股及臺視公司員工優惠優先認購未釋出之股份由公開標售得標人認購一事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審核許可,且臺視公司辦理股票無實體發行及登錄興櫃買賣後,中籤人認購之股票將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撥入中籤人集保帳戶,始完成交割作業程序。 2.預計於96年9月6日將股票撥入投資人申購所填之集保帳戶。如因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核准時間提早或延長,或臺灣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興櫃買賣作業延後,或其他因素導致提早、暫停或延後預計股票發放日期,將視實際作業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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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 | 得標者何時才可以賣出股票? |
| 得標者於臺視公司登錄興櫃時方可賣出股票,預計於96年9月6日登錄興櫃。如因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核准時間提早或延長,或臺灣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興櫃買賣作業延後,或其他因素導致提早、暫停或延後預計股票發放日期,將視實際作業調整。 | |
| 十二、 | 如果臺視公司全民釋股未能全數出售,將如何處理未出售之股份? |
| 全民釋股採二次認購作業,第一次公開申購每人固定認購參單位,每單位壹仟股,若第一次公開申購發生超額認購時,將以抽籤方式決定中籤人;如發生未足額認購時,將對第一次已認購者執行第二次增額認購作業。第二次增額認購每人固定認購貳單位,每單位壹仟股,若第二次增額認購作業發生超額認購時,將以抽籤方式決定中籤人;如執行後仍有剩餘,將由公開標售得標人予以認足。 | |
| 十三、 | 投資人參與臺視全民釋股申購是否保證一定能夠獲利? |
| 1.參與臺視公司全民釋股申購不保證一定獲利。 2.買受人自全民釋股股票交割日起,至屆滿一年之前第60日止,如未將其於全民釋股中承購之一部或全部股份賣出、移轉、設定負擔者,得依據經行政院備查之「參與臺灣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公股辦理全民釋股買受人賣回權行使辦法」,申請將本次參加釋股之全部股份賣回予公開標售得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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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 | 如何才享有賣回權? |
| 1.於賣回權基準日(係指自全民釋股股票交割日起,至屆滿一年之前第60日)登記於臺視公司之股東名冊,且未賣出、移轉、設定負擔其於全民釋股中承購之股份之一部或全部予任何第三人之全民釋股買受人;且 2.全民釋股買受人自認購全民釋股股份之日起,至賣回權行使通知書合法送達其證券商營業處所之日之期間內,如將其於全民釋股中承購之一部或全部股份賣出、移轉、設定負擔,即喪失賣回權利。 3.舉例說明:若全民釋股股票交割日為96年9月6日,則賣回基準日為97年7月7日。假設買受人原中籤股份為五仟股,如該買受人自96年9月6日至97年7月7日止,每日持有臺視公司股份均維持在五仟股以上者,群益證券將於97年7月11日寄出賣回權行使通知書,該買受人得洽往來證券經紀商提出賣回申請(自97年7月7日至該買受人洽往來證券經紀商之日止,每日持有臺視公司股份仍需維持在五仟股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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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 | 如何執行賣回權? |
| 1. 全民釋股買受人應於賣回權執行期間內,備妥本賣回權行使辦法要求之文件或資料,依據「賣回權行使通知書」所訂方式向各證券商營業處所提出行使賣回權之書面通知,要求公開標售得標人依賣回權執行價格,買回其得賣回之股份。行使賣回權之書面通知於合法送達各證券商營業處所時生效,生效後不得撤回。賣回權行使之相關作業,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相關規定辦理。 2.前開全民釋股買受人行使賣回權之書面通知應檢附下列資料: (1)賣回通知書(需蓋妥原留印鑑)乙式乙份。 (2)身分證影本乙份。 (3)印鑑卡。 3.全民釋股買受人行使賣回權之書面通知經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確認符合資格條件後,公開標售得標人應將股款劃撥至全民釋股買受人之股票交割帳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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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 | 本全民釋股與一般公開申購案件之主要差異? |
| 1.臺視公司為公開發行公司,非為已上市(櫃)公司。
2.中籤人應寄回申購書件 中籤者應於96年6月12日前(日期以郵戳為憑),以掛號寄回申購委託書及臺視公司公股釋出辦理全民釋股股份轉讓過戶申請書暨受讓人個人基本資料調查表予群益證券(台北市11073松仁路101號15樓企業金融部臺視公司全民釋股工作小組收),逾期未寄回者,視同放棄中籤資格。 3.申購股款繳納至股票發放日期,間隔約需三個月 中籤人認購之臺視公司股票,其股份轉讓需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審核許可後,群益證券始寄發認股權利證明,待全民釋股及臺視公司員工優惠優先認購未釋出之股份由公開標售得標人認購一事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審核許可,且臺視公司辦理股票無實體發行及登錄興櫃買賣後,中籤人認購之股票將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撥入中籤人集保帳戶,始完成交割作業程序。 4.享有賣回權利 依「參與臺灣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公股辦理全民釋股買受人賣回權行使辦法」,申請將本次參加全民釋股之全部股份賣回予公開標售得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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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 | 如何取得臺視全民釋股相關資訊? |
| 投資人可由下列管道取得臺視公司全民釋股相關資訊: 1.網站資訊: 行政院新聞局網站、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網站 、臺灣銀行網站 、臺灣土地銀行網站 、臺灣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網站 、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網站 、臺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 2.洽詢專線0800-097-988或02-8789-8888。 |